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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被评为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8日 松江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围绕“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效能监察”等六项重点工作,努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近日,市政府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市司法局被授予“上海市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单位”称号。一、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组织和制度保障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原则,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明确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并在各业务处室中,配备了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同时,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等框架性文件。二、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将《上海市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和《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等市政府规定的相关内容,细化分解为局《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工作标准》等6项具体标准,通过明确职责分工、理清工作流程、限定办理时限等方式,规范全系统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的办事程序。此外,继续深化落实各项行政审批目录管理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性开展对行政审批目录的清理。三、发布实施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前期发布19项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基础上,加大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力度,并结合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不断修改完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同时,完成相关数据导入网上审批系统的工作,确保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载明的各项审批要素与网上审批系统的办事操作流程保持一致。四、研发网上行政审批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司法局行政审批电子处理平台,重点强化依托局门户网站构建的网上政务大厅、依托政务外网构建的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平台、依托政务外网和行政机关办公业务网构建的行政审批业务处理系统等三个行政审批电子处理平台子系统的功能建设。同时,依托局行政审批电子处理平台实时统计分析反馈功能,正式启动效能监察工作,对各项行政审批行为实施网上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责任追究和信息服务。五、主动实施阳光、网上、诚信审批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实施“阳光”审批。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编制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做到规则、流程、结果“三公开”,为行政相对人办事、查询、监督创造有利条件,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建设“网络平台”,实施“网上”审批。力求发挥网上办事在信息交互、资源整合、快速便捷等方面的优势,以高效、便民为切入点,建立行政审批电子处理平台,根据“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平台监督”的要求,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网上办理,并开展全过程监控。三是推动“告知承诺”,实施“诚信”审批。在总结涉及律师执业证依申请注销、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等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告知承诺行政审批事项的范围,将涉及司法鉴定机构登记期满延续、司法鉴定人登记期满延续等2项事项纳入实施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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