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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核准设立司法鉴定机构(3月19日)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1日 松江律师事务所  
一、核准设立司法鉴定机构  机构名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刘中民  机构负责人:邹伯兴  电话:58827961 传真:58827961   邮编:200120   许可证号:3100087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  上海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名单:  姓名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 行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1刘中民,男,博士研究生,主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76   2孙国定,男,本科,副主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80  3陈国庆,女,本科,主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79   4杨味香,男,本科,主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81   5施凤鹤,女, 中专,主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82   6朱震宇,男, 本科, 副主任医师,执业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77  7陆振芳,男,专科,副主任法医师,,法医临床鉴定,3100061178      二、新核准执业司法鉴定人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学历 技术职称 行业资格 执业类别 执业证号   1周培华,女,专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会计鉴定,3100061183      三、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  以下1名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变更为上海市东方医院司法鉴定所:邹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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