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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三年离婚三次 儿子受累两次留级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2日 松江律师事务所  

  一对结婚12年的夫妻,因性格不合继而产生嫌隙,先后三次结婚又两度离婚。父母对婚姻的儿戏态度影响了他们12岁儿子的成长,直接造成他小学两次留级,至今仍在上小学四年级。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第三次离婚。对此,儿子显得十分冷静:“他们要离就离吧,总是吵架让我很烦!”

  对此,审理法官金锋华感慨道:“婚姻不能当儿戏,完整的家庭对小孩很重要,一个貌似完整实则“战争”不断的家庭对小孩伤害更深。”

  夫妻不和三次离婚

  据了解,雷林与冯刚都是中山本地人,经过自由恋爱,两人于1998年5月18日登记结婚。同年11月8日,夫妻生下儿子冯晓聪。最初双方还算恩爱,家庭也比较美满。后来为生计所迫,冯刚在中山市三角镇工业区开摩的拉客。由于经常早出晚归,双方逐渐缺少了沟通。冯刚积累了一些固定客户,常会有人打电话给他要求坐车。看到丈夫电话越来越多,雷林开始怀疑丈夫在外面与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为此双方经常吵闹、打架,甚至发展到拿刀追砍。

  2007年6月18日,夫妻二人在三角镇登记离婚,可是过了不到2个月,两人又登记复婚;2008年2月15日,双方再次登记离婚,结果两个月后,双方又登记复婚。今年7月5日,雷林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再次要求和冯刚离婚。

  儿子情绪受影响两次留级

  法庭上法官金锋华询问他们12岁的儿子晓聪,“学习成绩好不好”晓聪低头回答,“不好,二年级、三年级都留级了。”法官再问,“为什么成绩不好”晓聪不耐烦地回答:“爸爸妈妈感情不好,我经常听到他们吵架,还经常看到他们打架,妈妈甚至拿菜刀追砍爸爸。晚上他们吵架时,我没法睡好觉,第二天上课很困没有精神听课。开家长会也没有人参加。”

  抱着“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心态,金锋华心平气和地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给对方一个机会,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雷林言词瞬息万变,时而同意撤诉,时而又称坚决要求离婚;冯刚则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称离可以,不离也可以。

  考虑到二人对婚姻的态度过于儿戏,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官最终同意两人离婚,晓聪由父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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