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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示先期违约什么意思 合同取消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松江律师事务所  

 鲁培栓,松江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上海华仕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明示先期违约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明示先期违约

明示先期违约是先期违约的一种,是相对于默示先期违约而言的。

明示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的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二、明示先期违约的后果是什么

明示先期违约的法律后果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明示先期违约场合下的权利和义务。

接受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方的权利

在明示先期违约的场合下,一方当事人可以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明示先期违约,其权利如下:

如果一方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即构成根本违约,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即享有合同解除权。

损害赔偿请示权。

无论对方明示先期违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无论接受方是否解除合同,只要有明示先期违约存在,一方当事人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同法第108条已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

由于接受了明示先期违约,因此接受方有权不再为合同履行作准备。

2、接受方的义务

意思表示的义务。

一方当事人若愿意接受对方当事人的明示先期违约,有义务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以使对方知道其决定。

对明示先期违约的承认必须是完全的和明确的。

一方当事人不可以承认对合同中的一个条款的明示先期违约,而合同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减轻损失的义务。

如果一方当事人接受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示先期违约,他必须采取及时的、合理的、有效的措施,如停止制造货物,停止运输货物、转卖货物,补进货物等等以防止损失继续扩大。如果没有采取上述措施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对增加的损失部分,明示先期违约方可以拒绝赔偿。

明示先期违约方的权利义务

1、明示先期违约方的权利

有权撤回其明示先期违约的意思表示,但要受到一定限制,即必须在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之前作出。也就是说明示先期违约的表示一经对方接受,不得撤回。

有权不履行合同义务。

这一点是应有之义,明示先期违约方之所以作出明示先期违约的表示,就是不愿履行合同。

2、明示先期违约方的义务

赔偿因自己的明示先期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在行使撤回明示先期违约表示的权利时,有义务遵守行使该权利的限制性规定。如果没的撤回其明示先期违约的意思表示,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取消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该怎么计算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3、惩罚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又称违约罚。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务人除须支付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关系所应负的一切,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请求违约金外,还可以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所生之损害赔偿。

4、赔偿性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预先估计的损害赔偿总额,又叫做损害赔偿额的预定。由于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请求损害赔偿时,须证明损害及因果关系。而此类举证,不但困难,且易产生纠纷,因而当事人为避免上述困难及纠纷,预先约定损害赔偿数额或者其计算方法,不失为良策,一方面可以激励债务人履行债务,另一方面,如发生违约,则其承担简单明了。此种损害赔偿的预定,也是一种违约金。此种违约金,如相当于履行之替代,则请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请求债务履行或者不履行的损害赔偿。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合同违约的情况,大家需要依据合同对于违约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对于没有约定的时候可以按照法定违约金的规定来进行计算,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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