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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宣办、团市委关于开展上海市第三届“浦江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8日 松江律师事务所  
2015年10月。五、作品要求(一)形式要求。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为平面作品,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二)内容要求。紧紧围绕宪法主题,结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法治事件或现象,突出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三)版权要求。作品应为参赛者原创,如发现抄袭等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一切后果由参赛者自负。作品作者除享有署名权外,作品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六、工作安排各区县法宣办、团区委要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公益广告的征集、初评工作。初赛前三名的作品,请填妥推荐表(附件)后,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pujiangfayun@126.com)。在区县初评的基础上,市法宣办、团市委组织复赛。复赛采取专家评比和“法治上海”微信平台大众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法宣办、团区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作品的征集和初评工作。六、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具体奖项设置如下: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5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8名,奖金1000元;组织奖10名,奖金2000元。联系人:黄浦区法宣办俞娣,电话:63262020转81743,手机:15921952153。附件:第三届“浦江法韵”公益广告大赛推荐表 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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